近日,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
被告人李某: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
判处:有期徒刑一年
罚金:三千元
支付:生态修复赔偿金一千元
责令:在市级公开发行的媒体上登报赔礼道歉
2020年10月以来,被告人李某开始在其所经营的百货店向他人收购画眉鸟,然后转售他人从中获利。2021年2月1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(2021年第3号),将画眉鸟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期间当地乡政府作了专项宣传,被告人李某明知后仍然继续大量收购、出售画眉鸟。
2021年5月10日,公安机关在李某百货店内查获53只鸟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,50只为画眉,2只为喜鹊,1只为八哥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: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,明知画眉鸟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予以买卖,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被告人李某到案后: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对其可以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。
被告人李某的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,破坏了生物多样性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,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。
据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转自:六枝法院、六枝融媒
来源: 多彩贵州网